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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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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權存續期間到期可否辦理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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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筆土地在民國79年間被設定地上權,契約期限至民國99年07月01日,現權利人要求辦理期限延期,是否有必要變更?如不延期地上權是否仍然有效?
 
回覆: 地上權存續期間到期可否辦理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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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姐 回應於: 99-06-18
  陳先生您好: 按定有存續期間之地上權因期間屆滿而消滅,惟於期間屆滿前得經雙方同意後向登記機關辦理權利存續期間變更登記,反之,於期間屆滿後得單獨(無須他方同意)申請塗銷登記且免附原因證明文件(契約書)及他項權利證明書,若有疑義建請逕洽新竹市地政事務所03-5325121分機140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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