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台內地字第 1130264462號令修正發布「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第5點、第6 點、第7點規定

內政部於113年9月2日以台內地字第1130264462號令修正發布,「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第5點、第6點、第7點規定,如需修正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