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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新竹地政事務所組織編制系統 第1層級:主任、第2層級:秘書、第3層級:登記課、測量課、地價課、行政室、資訊室、會計室、人事室。

所置主任1名,承市長之命,兼受地政處長之指揮監督,綜理全所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

 

部門 服務項目
登記課 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登記審核、地籍管理報表統計作業、地籍倉庫管理、掌理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異動作業、權狀管理、土地登記謄本核發等項目。
測量課 掌理土地及建築改良之勘查、複丈、圖庫管理、建物平面圖、地籍圖謄本之核發、複丈應用系統及電腦設備維護管理等事項。
地價課 掌理平均地權業務、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實價登錄、重新規定地價、編制公告土地現值表、公告地價表、地價異動、地價謄本核發、地價資料編報統計等事項。
行政室 非都市土地之更正編定、文書處理、印信、研究發展檢查考核事項、出納及收發文業務。
資訊室 地政系統、機房及硬體設備維護管理、辦公室自動化。
會計室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人事室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