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物測量繪圖軟體已更新!內政部建物測量繪圖軟體全面升級!

新版建物測量繪圖軟體已更新!!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條之1規定,辦理轉繪建物第一次測量成果者,應完成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共通格式電子檔。又依同規則第282條之2(委外轉繪)及第282條之3(建物標示圖),亦應一併繳交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共通格式電子檔,未繳交者,需繳交相關規費。

注意:
委外轉繪建物測量成果圖或繪製簽證之建物標示圖,以內政部建物測量繪圖軟體(SBpublic)製作,並繳建物地籍測繪資料。
內政部建物測量繪圖軟體(SBpublic)及更新下載↓
https://easymap.land.moi.gov.tw/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