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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業務於日據時期由「法院出張登記所」辦理,直隸地方法院。民國34年台灣光復後,改隸行政機關,由新竹市政府(含括現今桃園、新竹、苗栗縣)接管,更名為「土地整理處」,以市為單位,設課分掌各項地政業務。嗣民國39年台灣省行政區域調整,由市改制為縣(即桃園、苗栗劃出分別置縣),同年10月25日成立新竹縣政府。迨至民國40年1月1日,依據地方自治規則及土地法第卅九條規定,土地登記由縣市地政機關辨理,但縣市輻員遼闊,得視地理環境分設若干登記區,爰同成立新竹、竹東、竹北3地政事務所,時本所全銜為「新竹縣新竹地政事務所」,專責辦理土地登記、測量及平均地權等業務,轄區為新竹市、香山鄉、寶山鄉等3縣轄鄉鎮市,編制員額30餘人,所址設新竹縣政府內30餘年。
由於工商業迅速發展,社會經濟繁榮,地政業務日益加重,業務工作量增加,於民國64年編制員額擴大,增加員額含測工、技工、工友計97人,致原辦公室及地籍倉庫無法容納,為適應實際需求新辦公廳舍建築工程於69年發包,71年7月完成,適本市合併香山鄉升格為省轄市,本所改銜為「新竹市地政事務所」於同年8月13日遷移現址新竹市光華東街60號辦公至今。本所隸屬新竹市政府,辦理本市地政業務,轄區含東區、北區、香山區,登記土地面積10,292.6407公頃,206,698筆,建物195,489棟,登記建物總面積40,833,972平方公尺。目前編制員額為含測工、技工、工友計93人。
歷任主任芳名錄
歷任主任姓名 | 林 富 財 |
林 驊 |
林 富 財 |
朱 水 九 |
何 善 餘 |
林 驊 |
陳 國 棟 |
林 驊 |
林 五 農 |
楊 鳳 春 |
羅 光 宗 |
黃 鴻 恭 |
葉 福 浪 |
趙 汝 剛 |
李 國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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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卸職日期表 | 40.1 | 40.3 |
40.4 | 41.4 |
41.4 | 44.3 |
44.4 | 47.2 |
47.2 | 62.12 |
63.1 | 69.9 |
69.9 | 71.9 |
71.9 | 75.9 |
75.9 | 78.1 |
78.1 | 80.3 |
80.3 | 85.2 |
85.2 | 88.9 |
88.9 | 98.3 |
98.3 | 105.5 |
105.5 | 迄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