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 銷售資訊備查辦法」第5條、第19條、第23條之1修正條文 施行日期發布令

中華民國112年5月16日修正發布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第5條、第19條、第23條之1,業經本部於112年8月15日以台內地字第
1120265066號令定施行日期,如需發布令,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