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土地法第十四條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13年8月7日華 總一義字第11300068931號令公布。

土地法第十四條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13年8月7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8931號令公布

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35號(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